公平會在114年5月28日第1753次委員會議決議,普蘿精品傢俱有限公司銷售床墊商品,於「普蘿名床」網站刊載「深具多年豐富的高階床墊製作與研發經驗」、「從八十年代起為國內和國外許多廠商代工」,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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