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於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投保單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如同為被保險人,可依其實際照顧需求,選擇輪流申請或同時請領,而同性婚姻關係下撫育子女,亦有適用。勞保局會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津貼外,另外還會一併發給政府加發的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共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最長發給6個月。同一名子女父母如均符合請領資格,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則2人合計最多可領取12個月津貼及薪資補助,假設父母之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為3萬8,200元,每月2人各可領到3萬560元,每月共可領到6萬1,120元,合計最多可領到36萬6,720元,能給予育兒家庭雙倍的經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