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追追追!怠於行使遺產分割權利致阻礙執行,國稅局得依法代位請求法院裁定分割

竹北會計師事務所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士事務所

審計服務 / 稅務服務 / 工商登記服務 / 帳務輔導服務
新創公司輔導服務 / 公開發行公司輔導服務 / 公司治理及ESG永續服務

甲君滯欠綜合所得稅逾新臺幣600餘萬元,逾繳納期限屆滿30日仍未繳納,遂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經查甲君名下除一筆坐落於新北市之土地外,並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該土地係因其父死亡後依法繼承取得,現為甲君與其他繼承人公同共有,非經繼承人間協議分割或法院裁定前,難以單獨就該部分辦理拍賣或執行。該局多次通知甲君行使遺產分割權利,然其仍怠於辦理,致行政執行分署無法就其應有部分執行拍賣,影響拍賣程序之進行。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該局遂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5項及民法第1164條規定,代位甲君向法院提起民事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之訴。經法院判決確定後,該筆不動產得以自公同共有變更為分別共有,甲君之持有部分成為獨立執行之標的,行政執行分署即順利依法進行拍賣程序,並以所得之價金抵繳其滯欠稅款。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519c85dc5d0d4317b58459fbbd12d872

Wordpress網站維護: 雲橙工作室

本網站使用cookies。使用我們的網站並同意隱私權政策,即表示您同意我們根據本政策內的條款使用cookie。如果您不同意,請按照說明停用,本網站的cookie即不會安裝於您的裝置上。了解更多請見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