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提醒製程別及年排放量2.5萬公噸以上之列管事業 應於4月30日前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竹北會計師事務所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士事務所

審計服務 / 稅務服務 / 工商登記服務 / 帳務輔導服務
新創公司輔導服務 / 公開發行公司輔導服務 / 公司治理及ESG永續服務

每年4月30日是法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資料上傳的日子,環境部提醒,先前公告第一批及第二批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事業,包含發電業、鋼鐵業、石油煉製業、水泥業、半導體業、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以及全廠(場)化石燃料燃燒之直接排放與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者,應於今(114)年4月30日前完成113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

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358d51a3-84e0-47c6-bf3a-abeee878ad16#accesskey_c

Wordpress網站維護: 雲橙工作室

本網站使用cookies。使用我們的網站並同意隱私權政策,即表示您同意我們根據本政策內的條款使用cookie。如果您不同意,請按照說明停用,本網站的cookie即不會安裝於您的裝置上。了解更多請見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