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 ESG 永續議題席捲而來,無論是政府單位或私人企業,從客戶到供應鏈,均被要求須符合越來越嚴格的ESG國際標準,透過碳排放資訊揭露到碳稅(費)課徵,對於企業在經營無疑將升高綠色成本,並對是否能夠繼續永續經營造成挑戰。為使上市櫃公司能順利接軌永續國際準則,主管機關(金管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無不卯足全力發布各項法規與舉辦宣導會,要求所有上市上櫃公司必須依據國際準則制定永續策略並落實執行,從而以大帶小透過供應鏈管理,將永續政策落實到中小企業。
永續國際準則規定複雜且眾多,而我國的永續報告書規定須遵守國際準則編製,包括GRI、SASB、TCFD、IFRS ISSB,乃至於TNFD及TIFD等,本次專欄主要說明我國永續報告書規定與國際永續準則的簡要說明,讓財務長於編製永續報告書時能夠掌握整體架構。


一、我國永續報告書及永續揭露規定
(一) 依據2024年1月26日修訂之「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重點如下:
- 應於每年8月31日前申報永續報告書。
- 須參考GRI、SASB、TCFD 國際準則編製。
- 應辦理溫室氣體範疇一級範疇二之盤查與確信(包括個體及合併公司)。
- 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有關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之作業程序。
(二) 依據2023年8月17日金管會發布之「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重點如下:
- 分2026年至2028年三階段,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均須適用IFRS 永續揭露準則。
- 年報新增永續資訊專章,依IFRS 永續揭露準則揭露相關資訊。
- 年報之永續資訊專章,須提前與財務報告同時公告。
- 溫室氣體範疇三延後一年揭露。
- 目前認可適用為IFRS S1、S2準則,未來逐號評估認可IFRS新發布之各號準則。


二、國際永續準則簡介
(一)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 (GRI):
- 1997年於美國波士頓成立,歷史最悠久,也是全球最多企業採用之永續報告書架構
- 兼顧多方利害關係人,而非僅針對財務報表之使用者。
- 分為三個通用準則、行業準則與主題準則,供企業於編製永續報告書參考。
(二)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 (SASB):
- 2011年於美國舊金山成立,新興且快速成長的會計準則機構,於2022年8月併入IFRS ISSB。
- 以財報投資人資訊需求,兼顧質化與量化。
- 5大面向,26項重要性議題。
- 11個大行業別,77項子行業別。
(三)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
- 2015年由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所成立,擬定相關氣候鄉專財務諮詢揭露。
- 四大核心架構:公司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設定。
- 以投資人為對象,著重企業如何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 FSB 於2024年將 TCFD 監控職權已交IFRS ISSB。
(四) IFRS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FRS ISSB):
- IFRS於2021年11月成立ISSB。
- IFRS ISSB = SASB + TCFD。
- IFRS ISSB 於 2023年6月公布 IFRS S1 及 IFRS S2。
- 未來優先研究重點為生物多樣性 (TNFD) 及人力資本 (TISFD)。
(五) Task Force on Natural-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
- 於2020年成立,2023年發布 TNFD 建議及指引。
- 著重企業如何因應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與機會。
(六) Task Force on Inequality Social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ISFD):
- 於2024年9月成立。
- 著重企業如何因應多元化及社會相關風險與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