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懂外僑綜合所得稅退稅程序

竹北會計師事務所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士事務所

審計服務 / 稅務服務 / 工商登記服務 / 帳務輔導服務
新創公司輔導服務 / 公開發行公司輔導服務 / 公司治理及ESG永續服務

國稅局受理外僑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後,如核定確有應退稅款時,會於退稅支票開妥後通知納稅義務人具領。外僑納稅義務人亦可利用其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的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

如因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結清或其他因素導致退稅款無法順利撥付時,國稅局將轉為開立退稅支票,並寄發通知領取。如外僑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或外僑已離境無法兌領該退稅支票時,可填寫「 代領退稅授權書 」,並檢附代領人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以及外僑護照簽名頁影本,委託代理人代為領取支票。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74844f14f60a44929c91cf0ebabdd43

Wordpress網站維護: 雲橙工作室

本網站使用cookies。使用我們的網站並同意隱私權政策,即表示您同意我們根據本政策內的條款使用cookie。如果您不同意,請按照說明停用,本網站的cookie即不會安裝於您的裝置上。了解更多請見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