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委員會議通過,陞禧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苗栗縣苗栗市「陞鎂園」建案,廣告刊載「已預留華南銀行貸款額度」、「華南銀行信託保證」,因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這也是公平會首度針對建商宣稱銀行貸款額度及信託保證廣告不實,進行裁罰之新案例。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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