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表示,本準則將為政府部門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及調適方案推動,建立一致性的操作程序與作業準則。參考國內外實務經驗,針對評估原則、分析方法、調適執行與檢討修正機制等面向進行系統性設計,重點如下:
一、明訂評估原則:氣候變遷風險評估須涵蓋範疇界定、現況與未來風險分析,並納入危害度、暴露度及脆弱度等要素。
二、強化調適決策機制:各級政府應根據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結果,擬定調適選項,並評估其可行性與成效。
三、促進跨部門協作與公眾參與:鼓勵公私部門與民間共同參與氣候風險評估與調適決策,推動氣候調適政策主流化與社會包容性。
四、建立滾動式檢討與修正制度:根據最新氣候科學報告與國內外發展趨勢,適時檢討並修正調適方案,提升調適措施之有效性與可複製性。
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5d0df040-2da4-4dd8-8d6d-d4f58a2376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