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識出營運相關風險後,財務長須與相關營運部門主管進行討論,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執行計畫,交由各部門落實執行計畫,財務長仍扮演持續監督與風險管控的重要舵手。
一、確認風險產生單位及風險管控項目
由各營運單位確認對於所屬業務面臨的風險:
- 銷售單位:市場競爭變化、國際政經局勢、產業發展趨勢、客戶狀況等。
- 生產單位:供應鏈體系、原物料掌握、設備取得及維護、品質控制等。
- 研發單位:技術取得及發展、研發人才引進、智慧財產權保護等。
- 財務單位:資金取得與管理、投資與資產管理、匯率與利率、轉投資公司管理、預算與現金平衡等。
- 人事及其他單位:人才召募與留才、資訊安全管理、法規變化因應(含勞動、環境、貿易、ESG 等相關法規)等。


二、擬定風險應變計畫
由各單位負責所屬營運計劃之風險評估與擬定應變計畫:
- 規避風險:停止高風險業務或交易,如暫停投入研發項目、停止生產特定產品等。
- 降低風險:設置財務預警系統、強化內部控制、降低庫存水位,增加現金準備等。
- 移轉風險:投保商業保險、簽訂避險合約、要求客戶或供應商提供保證等。
- 接受風險:對低風險項目進行監控並接受其可能損失,如正常客戶之出貨、匯率及利率變動、原物料價格波動等。


三、建立風險監控機制
建立持續監控制度,確保風險管理有效執行:
- 設置財務風險儀表板專人負責管理分析報表,即時掌握指標異常。
- 與內部稽核單位合作,進行風險查核與改善建議,確保全體員工之風險管理意識及執行成效。
- 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風險管理會議,持續監控各營運單位就風險應變與控制之執行成效,以因應環境之變動風險狀況。
- 風險報告: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有效性,以及控管改善之評估依據。。
四、 落實通報流程
建立明確通報機制,確保風險事件能即時回應:
- 專責人員發現風險事件後,應立即通報財務長。
- 財務長評估事件影響,通報董事會與相關單位主管。
- 啟動應變計畫,並記錄處理過程與結果。
- 事後檢討並更新風險管理策略。

除此之外,財務長亦應隨時注意國際與國內風險管理制度之發展情形,據以檢討改進所建置之風險管理政策與應變計畫,以提升風險管理執行成效,財務長更要掌握內在狀況及外在變化,必須與時俱進;看來財務長不只有財務工作,更是重要的風險管理掌舵者,任重道遠,真的是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