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專營銷售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漁產品,雖免徵營業稅及免辦稅籍登記,但應申報營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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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及第29條規定,銷售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免徵營業稅,營業人專營前述之免稅貨物,得免辦稅籍登記,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10a9f10ccede456e8dc91b00aac8fb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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