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下稱房屋税新制),114年5月1日開始繳納新制房屋稅。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931f25bda6e244b9ab8de1732c84f405
本網站使用cookies。使用我們的網站並同意隱私權政策,即表示您同意我們根據本政策內的條款使用cookie。如果您不同意,請按照說明停用,本網站的cookie即不會安裝於您的裝置上。了解更多請見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