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正扣繳對象:承租人(C銀行)須向國稅局申請114年度扣繳憑單更正,將所得人由甲君更正為受託人乙君成立之信託專戶,並補發正確憑單。
2、受託人辦理信託所得申報:受託人(乙君)應依所得稅法第92條之1規定,補行辦理信託所得申報。
3、受託人轉發憑單予受益人:受託人(乙君)須將信託所得憑單轉開予受益人(甲君),再由甲君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辦理申報納稅。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9180b0749e634b6e92fdfbf3d174c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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