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於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於今年5月31日前已依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第10條規定,申請延期提供CFC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者,可延至今年12月2日(因今年11月30日為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前提供。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8ab151b323b94ab8a9d154d2bce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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