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查核通路販售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落實維護民眾租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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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去(113)年7月新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有關租屋電費新制規定,地政司目前已訂定契約書查訪實施計畫,責請各縣市政府加強市售契約書查核輔導,以確保通路業者確實販售符合新版規定的契約書,維護民眾租屋權益。內政部提醒購買契約書時,可以確認封套或封面是否有印製「113年最新版」字樣,或利用印製的QR 碼查閱,如有發現業者販售舊版契約書,可向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反映,並由縣市府進行查核下架。

為促進租屋電費收取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減少租屋電費超收爭議,內政部於去年7月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修正重點包括:租屋電費按度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按度計費,房東不得收取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電費。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2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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