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費制度已於114年正式實施,徵收對象涵蓋約252家企業(共464家工廠)。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須於今(114)年6月30日前向環境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明(115)年繳交碳費時,能以優惠費率(100元/公噸CO2e或50元/公噸CO2e)計算;倘若晚於6月30日提出,則明年則須用一般費率(300元/公噸CO2e)繳費。環境部日前調查,有近九成企業願意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以爭取適用優惠費率,考量企業近期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之不確定因素影響,為協助企業撰擬自主減量計畫,環境部延長自主減量計畫2個月的申請時間至114年8月31日,同時也由氣候變遷署成立專案輔導小組,由專責團隊提供技術協助、申請指引與撰寫諮詢等服務,協助企業因應轉型挑戰、確保自主減量計畫品質,並加速我國整體低碳轉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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