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今年6月禁止硝酸纖維產品(稅則391220)對兩俄出口,此次增列3項其他纖維素相關產品(稅則分別為391212、391231、391290)、1項工具機零件(稅則846693)、及1項電動機馬達(稅則850110),共計5項稅則對兩俄出口管制,新規定自今年12月4日起生效。
經濟部提醒廠商,初次違規出口俄羅斯及白俄羅斯的罰則已大幅提高至100萬元,業者應遵守國內及國際出口管制規範,善盡企業查證義務,以避免因違規而影響商譽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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