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證券主管機關規定,112年6月30日前全體上市上櫃公司應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Chief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fficer);目前上市上櫃公司治理主管大多由財務長或法務長兼任,規模較小的公司若沒有設置法務長,通常由財務長兼管法務工作;財務長掌握了公司全部的交易資訊,如何做好公司治理,財務長責無旁貸;未上市上櫃公司雖無須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但仍應建構良好的公司治理,除為將來上市櫃計劃做好準備外,更是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根基。
財務長如何建構與執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分為九大面向:
一、良好的董事會運作:確保董事會運作遵循法令、經營團隊與獨立董事之溝通、董事專業協助、降低董事責任風險,並適切與外部顧問(會計師、律師)討論。
二、各委員會發揮其功能:包括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併購委員會及其他功能委員會。
三、優化內部組織管理架構與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系統:進行高效率的部門分工及跨部門整合,避免重工與白工,建置完善的ERP 資訊系統,並能即時產出報告及預警。
四、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包括銷售與收款循環、採購與付款循環、生產與成本計算循環、人事管理與薪資循環、不動產與廠房設備循環、融資循環、投資循環、研發循環及電腦資訊系統循環等九大循環。
五、提升財務與業務報告品質:需培養財會、稅務、營運、風險管理及永續發展人才,提升相關財務與業務報告品質,包括財務報告、年報、公開說明書、永續報告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等。
六、加強成本控制與資產管理:重大支出需進行效益評估,落實成本費用審核與分析,加強現金、應收帳款與存貨管理,積極降低成本及提升績效。
七、掌握經營權與投資人關係:掌握股權以確保經營權,做好政府、媒體及投資人關係經營,統一的發言窗口並定期召開法說會,並維護公司良好形象,於第一時間誠懇的進行危機處理。
八、秉持誠信經營與舞弊偵查: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人選對了最重要,制定反貪腐、反商業賄絡與誠信經營原則,落實內部吹哨者制度與稽核制度,進行代理人制度與工作輪調,建立防弊、預警與偵查系統,即時調查與懲處。
九、因應經營風險及企業轉型升級:經營風險包括氣候變遷、地緣政治、景氣循環、科技變化、法規變動、人權問題等,需透過產品研發與策略創新,以及新創事業與併購手段,進行企業轉型與升級。
公司治理的各項工作如千絲萬縷,也是千斤萬擔,財務長必須與公司一起負重前行!